衡东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衡东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衡东县水利局,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对我局办公楼四楼进行房屋改建,新建集防汛抗旱值班、会商和指挥于一体的防汛抗旱会商指挥中心,并建设防汛抗旱信息指挥系统,用于防汛抗旱工作。
2.2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30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湖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贰级及以上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9月-2018年2月)社保证明;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任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取得相应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员工,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9月-2018年2月)社保证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同时单独或在其它联合体中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除了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之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公告发布期间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出具之日前五年的行贿犯罪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3 月 9 日至2018年3 月 13 日17时00分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4.3投标人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后须到代理机构领取相关技术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东县水利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57478633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栋8-9层
联系人:吴玮
电 话:18075894810
传 真:0734-8272188
备案单位:衡东县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