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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户外广告牌(一期)特许经营项目(第二次)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标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特许经营期:不超过72个月,以中标特许经营期为准。 项目建设工期: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生效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3个大型广告牌施工建设,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运营条件。 项目规模:(1)广告牌数量:3个;(2)广告牌版面:3面/个,合计共9面;(3)规格:立柱钢结构广告牌,高度,20 m(德民路,2个)/30m(西纵六路,1个);广告版面尺寸为:6m*18m。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广告牌由特许经营单位设计、建设、招商经营等,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不超过72个月,以中标特许经营期为准。)以广告经营权收益作为建设及维护费用的合理回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的企业。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 具有设计、制作或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的资质[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页]。 3.4投标人须委派特许经营项目负责人及建设施工项目负责人,特许经营项目负责人及建设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5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接受二家单位联合) (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设计、制作或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的经营范围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可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共同组成。各个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必须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特许经营项目负责人及建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各成员的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7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特许经营项目负责人及建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近半年(2017年9月-2018年2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单位章)及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8广东省以内的投标人必须已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国土局办理有效的投标诚信登记手续;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除按前述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外,还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被招标人接收。注: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3.9投标申请人(包括公司、法人代表和特许经营项目负责人及建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由其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人民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所属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 3.10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12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3.13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非电子化资格审查,非电子化评标,投标单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 月9 日至2018年3 月15 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11)。 5.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亲临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投标报名申请表。(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自行下载表格);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参加报名的是被委托人,则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3招标文件费每套500元,现场现金缴交,售后不退。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6.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 月29 日09 时30 分,截止时间:2018年3 月29 日10 时00 分。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06综合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2018年3 月29 日10 时00 分。 6.5开标地点: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506综合会议室)。 7. 投标担保 7.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7.2 投标担保的形式:存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http://www.shunde.gov.cn/sqec/)、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英德分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上发布。任何关于本次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后,统一在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http://www.shunde.gov.cn/sqec/)发布,敬请各单位自行及时查看。如果其它媒介与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公布的信息不一致的,以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公布的为准,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9.其它说明 9.1报名投标人少于3人,或提交合格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人且缺乏有效竞争的,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或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再进行招标。 9.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9.3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网站(http://www.shunde.gov.cn/sqec/)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先生 电 话:0763-2668869 传 真:0763-2668931 地 址:英德市英红镇皇朝大道英红行政大楼后茶艺楼 邮 编:51304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18029763115 传 真:0763-3668799 地 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一号楼7层02号 招标监督部门: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招商与经济发展局 电 话:0763-2668844 交易部门: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763-266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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