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神华宁煤集团甲醇分公司抗氧化剂框架采购(重新招标)(项目编号:CSIEZB180401088)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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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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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煤化工甲醇分公司聚合车间 |
11482558 |
抗氧化剂\白色粉末 挥发份≤0.50% 熔点76-81℃ 灰份≤0.1 |
KG |
270000 |
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交货时间:接到采购订单后15日内起供货;
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基地;
付款方式:分批到货分批结算,首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支付本批次90%货款,留10%质保金,其余后续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支付本批次100%货款;
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支付形式:现金或承兑汇票;
协议期限: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参与投标的应出具生产商出具的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
(2)提供不少于1项(含)生产聚甲醛产品用抗氧化剂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聚甲醛生产企业出具的使用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神华招标网上未能完成注册或注册后未能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具备申请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17:30时(北京时间)期间通过神华招标网(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的供应商操作平台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申请通过并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胥海娟、宋乐,电话0951-6971438、6971879)。
4.2招标文件每套/标包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标书款交纳必须在神华招标网供应商操作平台上采用企业网银支付。购标申请通过后请于72小时内付款,否则购标申请无效,后果自负。注:凡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保证标书款发票以及后续的中标服务费发票的顺利邮寄,在购标过程中请准确、详细的填写发票邮寄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4日上午9:3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宁煤集团4号楼430会议室。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神华招标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
联系人:姜波
电话:0951-697038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515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刘伟东
联系电话:0951-6971434
传真:0951-6971431,6971432
电子邮件:lwdjl4871 @163.com
网址: www.shenhuabidding.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