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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公园拆围透绿景观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穗天发改函[2018]124号批准,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 现对天河公园拆围透绿景观提升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天河公园拆围透绿景观提升工程监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樊先生联系电话:020-3862234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景锋联系电话:1392887033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3862227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公园
四、项目工程费:3167.02万元
五、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 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本项目用地为天河公园内部主园路与公园边界红线之间的地块,实施范围220162平方米,涉及拆围透绿、绿化改造、设施完善三项建设内容。其中,拆除、改造围墙2029米,面积约812平方米;清理停车场及园路铺装改造面积约13244平方米(北门停车场复绿2797平方米,南门停车场及园路平台铺装10447平方米);绿化改造面积约116058平方米;新建缓跑径1320米,面积约3300平方米;其它保留面积约86748平方米;项目配套建设园区公用设施、照明、给排水、广播系统等。
3、监理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实施,监理范围包括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以及配合项目移交等监理工作。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办理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8年3月9 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8年3 月15 日
报名时间:上午9时30 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 时00 分至16 时00 分。(节假日除外)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少于5天,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按要求填写及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原件(一式两份);
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
电话:020-3862234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一号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3月9日
附件: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天河公园拆围透绿景观提升工程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本公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本公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本公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