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虹膜识别技术试点应用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JNMBFCG-2018-011)
1、招标条件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虹膜识别技术试点应用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资金来源:自筹
3、采购范围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合计) | 主要技术参数 | 最高限价 (万元) |
虹膜识别技术试点应用系统 | 台 | 2 | 远距离虹膜+面像生物识别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 | 165.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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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除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需满足下列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3)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正规全额发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所提供的证件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3月 12 日至2018年3月 16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7:00(北京时间),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报名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检索页(需网站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5)其他相关材料。
注:投标人可将报名资料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经确认后,发售招标文件。
6.2投标人可现场缴费或电汇购买招标文件。电汇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以公司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7.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 2日下午14:30。
7.2开标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4楼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自治区边防总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联系人:梁助理 18947963640
李助理 18504890892
赵助理 15504786357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联系人:庄宏泉、阮雅娟(项目经理)
电 话: 0471-4361328
电子邮箱:gxzbnmg708@163.com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810551149
行 号: 104191003568
收款人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471900165510588
行 号:30819103604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3 月 9 日
附件1:报名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标段号 | |
投标人名称 | |
邮编 | |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
手机 | |
固定电话/传真 | |
E-mail(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
投标人开票信息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 |
国税局备案的地址 | |
国税局备案的联系电话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 |
报名资料附件 | 1.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及公告要求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 2.我公司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各投标人在报名时填写有效电子邮箱,以便于接收增值税电子发票,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标书款电子发票的说明》。 3.填写的增值税涉税信息内容必须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时(或后续进行信息变更时)于国税局备案的信息一致。 4.若贵单位于我公司完成上述信息登记后进行了相关信息变更,请于办理国税局信息变更后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票前,凭更新后的证明文件至我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因贵单位未及时提供更新信息或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由贵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
附件1:GXTC-1841029招标公告.doc
| 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无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 无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