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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财务审计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0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经营财务审计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项目为经营财务审计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经营财务审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经营财务审计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经营财务审计项目

2、招标编号:NMYZ-2018-FW0301

3、招标内容:经营财务审计 

4、服务期:从合同签订至审计报告交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具有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项目拟派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101室)。

3、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胶装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

(2)提供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

注:报名时须投标人被授权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101室)。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锦华

电话:0471-459152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联系人:侯建霞、崔虹

电话:0471-329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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