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现对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城区。对拟新建凤翔路(通达公路至库克赛路)、石缘路西延段(凤翔路至同兴路)、玉缘路西延段(凤翔路至同兴路之间)、玉缘路东延段(凤翔路至同兴路之间)、金缘路(规划路至龙翔路之间)、龙翔路南延段(柳树街至217国道之间)、同兴路北延段(通达公路至金缘路之间)的供热管线。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完成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城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的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书编制,并协助办理相关部门对可研、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图纸的审核、审批工作,项目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和现场配合等工作。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设计周期要求: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日历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日(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自接到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之日起20天(日历日)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具体设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5.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
6、本项目不支付任何投标补偿费用。
7、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一式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8、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9、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19:00时止,每天10:00时至13:00时,16:00时至 19:00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10、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1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光明西路19号)。
12、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克拉玛依日报》、《新疆信息网》和《克拉玛依市建设网》发布。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第二联合办公楼
联系人:冯婷婷
联系电话:0990-6963565
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光明西路19号
联系人:戴维东 邓晨
联系电话:13899590018 18699031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