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高碑店市幸福路小学(即第一小学)改建项目勘察二次
1.招标条件
本高碑店市幸福路小学(即第一小学)改建项目勘察已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高发改复字【2018】2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高碑店市教育局。项目已在高碑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登记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高碑店市幸福路小学(即第一小学)改建项目勘察;
建设地址:高碑店市幸福北路西侧;
建设规模:综合楼18000㎡,附属用房2000㎡及校内附属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勘察周期:勘察周期为15日历天;
要求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要求;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要求投标申请人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地质勘察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认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法人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5.1有意承担此工程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拖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上述有效证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到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3日14时00分,地点为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投标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未完成者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并携带相关资料到受理地进行注册验证。如未进行注册并验证的投标单位,其信息将无法录入。其产生的相应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碑店市教育局
地址:高碑店文化街42号
邮编:074000
联系人:卢夕
电话:6396000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高开区复兴西路118号三层
邮编:071051
联系人:刘欢
电话:189115990550312-3106002
传真:0312-3106016
电子邮件:hbzzdl31060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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