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娄底市新化县石冲口镇潮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湘农综[2018]11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新化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底市新化县石冲口镇潮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
2.2招标编号: HCHN2018-03-30
2.3采购内容要求:娄底市新化县石冲口镇潮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议书、项目勘察、平面图测绘、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实施方案、上图入库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需要设计单位承担的信息报备服务、验收报件编制、设计评审及施工过程中项目新增变更等)。设计范围按招标人指定和实测面积为准。本次招标范围的土建工程投资估算约3062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用约为 73.00万元,服务期:45天,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工程设计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要求。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特定资格条件:
3.3.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7年09月到2018年02月)的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 14600.00 元整。
6.2交纳时间:2018年 4月 3 日17:00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6.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下述保证金托管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如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以上到帐情况以入帐回单为准。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娄底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6.4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售价:
7.1 请投标人自行从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公告页面下载。
7.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开标现场缴纳。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年 4 月 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方案设计补偿
本次方案设计不予补偿。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新化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13873810309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新化县梅苑开发区世纪大楼2号楼102室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0738-3230005、323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