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美化和绿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东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东乌珠穆沁旗美化和绿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
本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以东政字【2017】127号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东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东乌珠穆沁旗美化和绿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 东财购准字【2017】026号
招标文件编号: XMGGCG2017-ZH-GK-021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东乌珠穆沁旗美化和绿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 1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乌珠穆沁旗美化和绿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招标人:东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3.建设地点:东乌珠穆沁旗 二. 建设内容 (1)35处集中绿化以及道旁绿化,绿化面积总计1080648平方米;(2)水系景观面积50667平方米,同时包括水系周边道路及水边绿化;(3)人行道铺装及停车场的硬化面积34796平方米;(4)多处公园广场建设面积129666平方米;(5)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三.运营内容 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相关工程的运营、维护。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筹措 1.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0752.00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审计的金额为准)。 项目资本金6225.6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0%(政府投资622.56万元、社会资本投资5603.04万元),债务资金为14526.40万元,占总投资70%,全部由社会资本负责筹措。 2.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与社会资本按照10%:90%的股权比例合资组建项目公司。 五.质量目标 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六.合作期限、回报机制 1. 合作期限: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2. 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七.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范围为东乌珠穆沁旗美化和绿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招标模式为PPP+施工总承包。 2.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 (Build-Operate-Transfer,以下简称BOT)模式。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投融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合作期满后,按照PPP合同的约定将该项目设施及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3.政府付费金额:本项目可用性付费的支付前提为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最终确定的可用性付费金额需根据PPP项目协议中对包干价和审计价的相关机制约定计算详见PPP合同。 4.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施工的,相应的施工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 207520000 |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第二条规定;
2.独立法人的注册资本在人民币6000万元以上(若为联合体,每一成员的注册资本≥6000万元×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
3.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包含2015年度或2016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15年度(或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不大于60%,2015年度(或2016年度)净资产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投融资能力不低于人民币2.1亿元。(若为联合体,每一成员的投融资能力≥2.1亿元×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
5.企业信誉良好,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对社会资本资质和能力要求
6.1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范围内含园林绿化等内容, 执行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规定。
6.2业绩要求:供应商在201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类似绿化项目的投融资或建设或施工或运营管理的业绩合同(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联合体的要求
7.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社会资本的身份参与;
7.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采购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7.3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且各成员须占有项目资本金出资股份,联合体牵头人应相对控股,资质、业绩联合体中有一方满足即可。
7.4联合体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增减、更换成员,不得改变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以不同的社会资本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9.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社会资本应予以配合。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通知申请人。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2018年3月20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报名须知。
3、采购文件浏览、下载网址:
(1)采购文件,可在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mzwggzy.gov.cn 浏览并下载;
(2)如有补充通知请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进行查看,并补正相关资料。
4、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在网上及时进行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遇到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QQ:2694077910,电话:15189503275、0479-8104392。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电子版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3日上午9:00时前
地点: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1002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北京路19号)
开标时间: 2018年4月3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1002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北京路19号)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王峰
联系电话:0471-5223622
采购单位名称:东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
邮政编码:026300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15247958168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东乌珠穆沁旗美化和绿化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公告——最终版.doc
| 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无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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