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房地产管理局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8-03055
1.招标条件
本已由海东市乐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2014)2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自筹及政府奖补资金,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房产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都工业园(西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海东市乐都区房地产管理局10KV配电工程;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楼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于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出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以邮戳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日9 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06号海东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乐都区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邮 编:810008
购买文件联系人:史鑫磊
业务联系人:蔡成斌、吴永强
电话/传真:0971-614481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400069945805035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