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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三通一平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三通一平土方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三通一平土方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11)20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

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三通

一平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三通一平土方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投资(201120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三通一平土方工程

2招标编号GDGX-SG-200

3、建设地点: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土方清运

5、计划工期:15

6、招标范围:土方外运

7、质量目标: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执业证书、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或2017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省外投标人需提供《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于2018313日至2018319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新华联国际中心写字楼1号楼3楼)报名及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海省招标投标网(http://qhzbtb.qhwszwdt.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421430分,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06号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尉先生

电话:0972-868355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新华联国际中心写字楼1号楼3

联系人:但先生

电话:0971-5119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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