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T-2018019)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单位为丽水瓯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采购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采购人为丽水瓯建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石塘水电站过坝管理用房铝合金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公开招标。
采购人委托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报价文件。
2.采购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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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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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铝合金门 |
1.5*2.1(米) |
樘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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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铝合金窗 |
1.4*1.5(米) |
㎡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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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铝合金窗防盗网 |
1.4*1.5(米) |
㎡ |
45 |
3.投标人资格等要求
3.1资格业绩条件
(1)报价人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3)截止投标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
4.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报名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5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来报名。
4.2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含电子版),每份售价为人民币300元,,询价采购文件售后不退。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15日下午17:00前完成采购文件标书费用的支付,逾期支付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3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石塘水电站过坝管理用房铝合金标书费”及招标编号、项目包号。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及项目信息等发邮箱至105571634@qq.com(除应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包号、项目名称外,还应注明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QQ邮箱),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
(2)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支付“标书费”时,需根据公告提供的汇款信息去银行支付,且付款人一栏必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不能以个人名义交款)。在交款完成后应及时将现金交款单原件交予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注意:必须递交现金交款单原件,如递交传真件或复印件无效。
(3)标书费支付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4)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丽水处州支行
银行帐号:1986 0101 0400 14453
5.首次投标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报价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递交至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5.2纸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递交至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4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应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的纸质投标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应答文件。
5.4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询价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采取公开报名、询价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方式、应答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瓯建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丽阳街紧电大厦;
邮 编:323000;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578-224029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地 址:丽水市和平路65号;
邮 编:32300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楼军
电 话:0578-2028308、2251356;
传 真:0578-2028502
2018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