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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切吉东330kV升压站35kV外来电源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3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切吉东330kV升压站35kV外来电源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切吉东330kV升压站35kV外来电源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青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40万千瓦风电项目、青海共和450MW风电项目配套建设的切吉东330kV升压站。升压站总变电规模1500MVA,汇集切吉风区1500MW风电容量,330kV侧采用3/2接线,本期建设4个完整串;35kV系统采用扩大单元接线,5台300MVA的主变,每台主变35kV侧设置两段母线,每段母线均接入电源进线、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及接地变,两台站用变分别接入T2及T3主变低压侧的I段母线。主变高压侧中性点采用不固定接地方式,35kV侧采用小电阻接地方式。本升压站以330kV一级电压送出,规划330kV出线3回,线路长度约103公里,本期建设2回,预留1回,均送至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750kV汇集站330kV侧,升压后接入系统。

本次新建工程为青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切吉东330kV升压站35kV外来电源工程,从切吉西35kV外来电源34-35号杆(暂定)侧T接1回35kV线路至切吉东330kV升压站围墙30米范围内终端杆,线路长度约为8km。

升压站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东北约20km处,海南州风电发电园区内。站址区处于X308县道西侧,经X308县道接入北侧的G6京藏高速,风场站区内修建有场内道路,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1.2招标范围

1.2.1 承包人应承担的工作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5kV线路长度暂定为8km(具体长度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单回线路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试生产、最终通过电网公司验收、性能保证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含建设工程工作范围内的全部生产设施、附属设施材料的采购。其中工程设计包括初步、施工图设计,竣工;施工包括承包范围之内的全部线路基础工程施工,杆塔组立、架线及设备安装工作;采购包括工作范围内的材料订货、供应、运输和储存;调试包括投标人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调试和投运工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和最终验收;性能保证指在投标人工作范围内的性能满足合同附件中所明确的性能指标。

1.2.2投标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线路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并取得电力部门批复意见、用地(包括永久、临时用地的征用)相关手续办理、竣工文件编制、材料采购、所建线路的线路参数测试、协调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及竣工投产、完成保修期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1.2.3投标人负责35kV线路工程施工,直至线路正常投运。

1.2.4投标人负责线路施工材料及机电设备的采购。

1.2.5线路验收前按电网公司要求统一进行标识标牌的制作、警示标识牌安装及喷涂。

1.2.6投标人负责征地、政策性补偿及路径协议的签订。

1.2.7工程工作界面划分:

青海海南州水光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切吉西35kV外来电源34-35号杆侧至切吉东330kV升压站35kV线路隔离开关处;承包人负责架空线路终端柱上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高压计量箱、安装附件等的采购、安装、试验、互感器及表计校验,并设置安全围栏。隔离开关至站用变压器的电缆敷设由其它承包人负责;

切吉西35kV外来电源34-35号杆处T接。承包人负责架空线路终端柱上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安装附件的采购、安装、试验,并设置安全围栏。

1.2.8工期安排

2018年4月15日开工,4月20日完成设计,2018年5月15日完工,具备送电投运条件,此期间完成本工程勘测设计工作,并取得相关电力部门的批复意见。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变电)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可从事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须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设计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线路施工;

(2)施工单位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和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施工单位不具有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可委托具有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

(3)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委托企业的资质证件可在合同谈判时提供。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并成功投运一年及以上的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

1.6 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的管理经验,且近两年内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

1.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13日

1.9.2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3月19日                 17:30时截止

1.9.3 发售时间:2018年3月14日~2018年3月20日   8:30~11:30,14:30~17:30

1.9.4 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1.9.5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18年3月21日北京时间14:00时,在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万鑫加油站集合,招标人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察勘,交通工具各投标人自行解决。

联系人:刘保福                           联系电话:13649745313

1.1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43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10室。

1.12其它

1.12.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2.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3.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2002室

联 系 人:李明娜

电    话:0971-6322921

传    真:0971-6322921

电子邮箱:zbb6322920@163.com

邮    编:810008

1.13.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联系电话:0971-6322918

联 系 人:宋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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