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阜康冶炼厂技改及维检项目,已由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审批、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设备物资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康产业园;
2.2建设规模:在现有厂房设备基础上进行维检和技术改造。
2.3招标范围:
1.阜康冶炼厂渣库扩建,建筑面积1320平方,檐口高度6米,结构形式为钢结构;
2.阜康冶炼厂煤仓全封闭项目,灰仓建筑面积为864平方,钢结构,檐口高度24米;干煤棚建筑面756平方,檐口高度11米;
3.阜康冶炼厂镍车间加压厂房扩建项目,建筑面积216平方,排架架构,檐口高度12米;
4.阜康冶炼厂综合管廊改造,L=200m。高度4.9米。此部分施工内容要明确:管廊制作安装、蒸汽、供回水管道安装、电力设施铺设安装;
5.阜康冶炼厂基础设施维护及维检项目。
6.及其他全年度技术改造项目
2.4监理服务周期
1.技改类工程监理服务周期按开工时间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
2.维检类工程监理服务周期2018年4月1日起至下一年度监理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冶炼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包含乙级)及房建乙级资质。
业绩:1.矿山及冶金工程监理业绩
2.房建群体建筑物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7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设备物资部领取招标文件。(无节假日,预先电话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27日12时30分,地点为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纪委监察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书编制时间较短,请谨慎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新涛 纪委监察室:周岩
电话:13150351221 电话:13773271012
2018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