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疏发改字【2018】68号文件批准,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疏附县乡镇新拆分村村级阵地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疏附县乡镇新拆分村村级阵地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勘察
二、招标单位:中共疏附县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胡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兴兴 联系电话:18197669299
招标监督机构:疏附县纪委监察局、疏附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998-3255625、0998-3252959
三、建设地点:疏附县乌帕尔镇、塔什米力克乡、布拉克苏乡、萨依巴格乡、吾库萨克镇。
四、项目概况:乌帕尔镇17村、19村;塔什米力克乡16村、17村、18村;布拉克苏乡17村;萨依巴格乡17村、18村;吾库萨克镇9村等9个新拆分村新建村级阵地活动场所9个,每村1个,单个建筑面积约607平方米,总面积5463平方米。包括供电(含变压器、室内外供电)、供热、供排水及阵地活动场所门前硬化等附属工程。
五、工期:4天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乌帕尔镇17村、19村;塔什米力克乡16村、17村、18村;布拉克苏乡17村;萨依巴格乡17村、18村;吾库萨克镇9村等9个新拆分村新建村级阵地活动场所9个,每村1个,单个建筑面积约607平方米,总面积5463平方米。包括供电(含变压器、室内外供电)、供热、供排水及阵地活动场所门前硬化等附属工程;以及相应配套基础设施的勘察。
七、资金来源和投资额:自治区基层组织建设民生项目资金和留存党费。专项资金、援疆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等;1157.8万元。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含本日):2018年3月13日10:30-13:30至2018年3月
19日15:30-16:30。
2、报名地点:疏附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疏附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一楼)
九、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含本日):2018年3月13日10:30-13:30至2018年3月19日16:00-19:00。
2、领取方式:疏附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疏附县政务综合服务中心一楼)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以下证书均为原件或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当面备查,两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留存):
1、投标申请函(投标介绍信),投标报名所需的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外省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手续。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专业类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以上。
5、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服务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含)以上。
6、该土木工程师一经报名,则必须为投标书中所报的土木工程师且不可更改。如确需改变,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向交易中心提出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征得交易中心同意之后方可更改,否则投标书作废标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7、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规模和性质的施工业绩(至少提供一个,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以来的业绩证明,近三个月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8、信誉要求: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不存在违反合同、拖延工期的情况(以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9、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10、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投标报名申请表(本表必须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名,否则拒绝报名)。
【承诺书和申请表在新疆疏附信息网(http://www.xjsf.gov.cn)《下载中心》菜单处下载】。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疏附县纪委监察局、疏附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疆信息网、新疆疏附信息网上发布。
中共疏附县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疆金胡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