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江街泰安、新兴社区环境整治工程、珠江街西新社区环境整治工程两宗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257号、穗南发改项目【2017】258号批准,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珠江街泰安、新兴社区环境整治工程、珠江街西新社区环境整治工程两宗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珠江街泰安、新兴社区环境整治工程、珠江街西新社区环境 整治工程两宗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4529805
招标代理: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2881762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投资总额:投资估算总金额为8229.08万元;(其中①珠江街泰安、新兴社区环境整治工程总投资5481.8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4627.3万元;②珠江街西新社区环境整治工程总投资2747.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2299.54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代理费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招标内容:依法组织本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概、预算编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及备案,依法向招标监管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依法完成招标公告发布,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等)的发放、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依法办理招标过程资料备案、发放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
3、项目规模:①珠江街泰安、新兴社区环境整治工程:该项目为珠江街泰安、新兴社区环境整治,包括珠江东路、新兴路、珠江一路、珠江东二路、发展横路、光明路、教育路、工业路及相关支路等道路现状改造,总长约6.1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等。
②珠江街西新社区环境整治工程:该项目为珠江街西新社区环境整治,包括珠江西一路、珠江西二路、西新一路、西新二路、西新三路及相关支路等道路现状改造,总长约3.1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等。
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53.15万元(其中①珠江街泰安、新兴社区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代理费34.12万元;②珠江街西新社区环境整治工程施工招标代理费19.03万元;)
八、招标代理服务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之日止。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3、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岗证,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截止投标时间前半年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应能反映为投标单位缴纳);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审查内容取自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
十、公告发布、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接收投标报名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年3 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公告发布时同时报名。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3月2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二楼报名窗口(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①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收据。
④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工具箱”专栏中的“工作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和《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因两次招标失败申请调整招标方式项目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发改(2017)4号)执行。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20-84945792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嘉安花园嘉顺一街108、109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3月12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同时承诺:
1、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2、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