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图木舒克市53团连队振兴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第三师图木舒克市53团连队振兴工程(设计)已由师援办发【2018】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53团 ,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第三师53团 。
2.2 建设规模:新建53团重点连队居住区配套建设及民汉混居工程及卫星工厂配套提升等工程。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对以上工程设计阶段所有工作招标。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采取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节假日不休息),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持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第三师师部原政法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53团
地址:第三师53团
联系人:李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晶鑫源小区一单元0051室
邮编:844000
联系人:聂亚龙
电话:0998-2870011
8. 公告日期: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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