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城头山镇群乐安置小区土方、管网、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澧县城头山镇群乐安置小区土方、管网、安装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湘发改基础(2015)51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澧县城头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澧县城头山镇群乐安置小区土方、管网、安装工程
2.2 招标编号:HNLH2018-GC(CD)-025
2.3 建设地点:澧县城头山镇群乐村
2.4 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上限值为3568659.00元
2.5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场坪土方填筑;施工道路;污雨水管网埋设;给水、电气安装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它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2015年04月至2017年03月)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Ι。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9日14时3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3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可提供复印件,须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及资格证书、上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至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逾期不予办理。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一概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9日14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澧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 0736-322331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澧县城头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澧县城头山镇
联 系 人:向华
电 话:135751873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中段华信大厦1201室
联 系 人:文先生
电 话:0736-7709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