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高州市南塘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日期: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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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高州市南塘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批复文号粤水规计〔2016〕33号批复单位茂名市水务局招标人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高州市南塘河治理工
| 项目名称 |
高州市南塘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 批复文号 |
粤水规计〔2016〕33号 |
| 批复单位 |
茂名市水务局 |
| 招标人 |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区 |
茂名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监理 |
| 公告内容 |
高州市南塘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工程编号:20182009 1. 招标条件高州市南塘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人为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由广东省水利厅以粤水规计〔2016〕33号文件下达工程建设计划,茂名市水务局以茂水审[2018]1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2.1项目规模:高州市南塘河治理工程主要任务是整治河道,扩大行洪断面和提高过流能力,提高河道两岸的防洪抗冲能力并兼顾生态环境改善等,治理河道总长18.21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长度18.21km,新建堤防9.4km,护岸长14.95km,新建穿堤涵2座,新建机耕桥1座,修复车田水陂消力池1座。南塘圩镇段堤防采用20年一遇防洪标准,相应堤防级别为4级,车田陂、柳村、东叶埇和瓦窑埇等河段采用5年一遇防洪标准,相应堤防级别为5级,其他河段护岸按不设防设计。2.2招标范围:上述工程施工及保修期间的监理服务。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2) 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广东省水利厅已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3)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具有三年工作经验,并经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水利工程建设总监业务技能培训合格,专业为水工建筑,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副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2名,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4) 具有招标公告发布后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2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于2018年 3 月 15 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500 元。5.投标注意事项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2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相关费用(评标专家费等招标、评标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以现金的形式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12]1980号文)执行。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中标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相关费用(评标专家费等招标、评标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5.3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达开标现场。5.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高州市水务局,异议受理电话:0668-6888696,地址:高州市文明路39号。6、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 09 日09:00。5.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8、联系电话:招 标 人: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联 系 人:江先生电 话:0668-6888626招标代理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陈先生电 话:0668-2839789 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18年3月14日 |
| 发布人 |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8-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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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