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医院儿科医学中心及第一住院楼
医用气体管网及配套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答疑一
1、经统计,设计图纸中氧气终端和吸引终端均为1005套,而招标清单中氧气终端和吸引终端均为991套;设计图纸含有病房呼叫系统相关内容,而招标清单中无呼叫系统清单;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中吸引站的设备只需更换两台泵即可,而招标文件清单包括真空泵、气水分离器、真空罐;设计图纸中氧气流量计利旧,而招标清单中含流量计;设计图纸中压缩空气系统没有设计二级减压箱,而招标清单中含了二级减压箱;设计图纸及设备带上装有漏电保护器,而招标清单中不含漏电保护器;请确认以上设计图纸中与招标清单中不符的地方,以哪个为准?
答:①按招标清单中氧气终端和吸引终端均为991套;
②按招标清单中无呼叫系统清单;
③按招标文件清单包括真空泵、气水分离器、真空罐;
④按招标清单中含流量计;
⑤按设计图纸中压缩空气系统没有设计二级减压箱;
⑥按设计图纸及设备带上装有漏电保护器。
2、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推荐表”中,气体终端、病房设备带的品牌为“上海可达、上海捷锐、爱沃特、格尔森”,以上品牌不在同一个等级产品、价格差异大,存在倾向性,建议气体终端品牌改为“上海可达、宁波祥安、余姚宇峰、慈溪华康”,病房设备带品牌改为“上海可达、佛山晴杨、余姚宇峰、慈溪华康”。
答: 气体终端品牌改为“宁波祥安、余姚宇峰、宁波华康”,
病房设备带品牌改为“佛山晴杨、东方铝业、新乡长天、安徽明坤”。
3、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品牌推荐表”中“医用空气压缩机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否则做无效标处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第104号文件“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目录(含医用压缩空气系统)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医用空气压缩机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不属于国家强制性条款;招标文件把此项规定作为强制性条款,存在倾向性,建议删除此项规定。
答:删除此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