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衡水市公-安局新华路派出所业务用房和衡水恒通热力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服务中心-体楼项目(含消防水池)已由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批【2016】64号、衡发改备案【2016】6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华路派出所院内
2.2建设规模:地上7层,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建筑面积:3082m2
2.3项目投资:约734.36万元
2.4工 期:30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电子招投标
7.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递交后缀名为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2投标人须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nrunsoft.com/jzb)完成市场主体注册、CA办理和软件办理。注册完成后持所需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领取。领取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泰一尚城2号楼1409.咨询电话:18001327071(24小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人民西路158号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斜七路
169号太白新苑C座
邮 编:053000 邮 编:710065
联系人:宋世超 联系人:李杨
电 话:0318-6682517 电 话:0318-205329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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