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全民健身中心及体育文化综合馆之文化综合馆
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柯招字(2018)FW-03001
1. 招标条件
本互助县全民健身中心及体育文化综合馆之文化综合馆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2017]5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互助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互助县文化旅游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文化综合馆建设。本次招标以上建设内容的监理。
2.2建设地点:互助县东新区吐谷浑广场北侧
2.3监理服务期限:73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 资质,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海拔在2000米以上的类似监理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其它资格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且有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中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外省企业需提交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未被青海省、海东市相关监督部门限制投标资格,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4至2016年度或2015年至2017年度)经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3 月 15 日至 2018年 3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层1164号 (周六、周日正常发售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4 月 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互助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互助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联 系 人:魏 女 士
电 话:0972-8324919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柯林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安泰大厦西座16层1164号
联 系 人:苏 先 生
电 话:0971-6279796
开户银行: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账 号:8201 0000 0003 4347 7
2018 年 3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