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2018年度备品备件供货商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2018年度备品备件供货商招标,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LJN-CG-20180314
2.2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2018年度备品备件供货商招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采购包;
2.4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
2.5交货时间及地点:业主指定时间及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a、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法人;
b、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c、具有在当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信用中国无违纪记录;
d、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近三个月内或在有效期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发售
4.1凡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2018年3月14日~2018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到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东侧利佰佳国际写字楼15层1508室)报名。经审查合格后(法定节假日不休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地址、时间与报名地址和时间相同)。
凡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a、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不用提供授权书,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持有加盖社保局专用章的2017年连续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b、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d、具有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信用中国纸质版无违纪记录;
e、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近三个月内或在有效期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f、承揽过类似项目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世纪大酒店4楼1号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5路)。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及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工路中段
联 系 人:王力平 周晓磊
联系电话:0474-2300324 2300307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利佰佳国际写字B 座15层1508室
邮 编:01005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084719345
传 真:0471-5968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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