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乌鲁木齐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屋面维修工程(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第十一中学,建设资金为上级拨付专项经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十一中学教学楼屋面维修工程(施工、监理)
2.2项目编号:hczb-2018-204
2.3计划投资额:16万元
2.4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第十一中学
2.5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监理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注册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
3.3外省企业须获得《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项目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备案后不允许更换;
3.4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19:00止)。
5.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第十一中学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第十一中学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金碧华府B2-3003室
联系人:王立娜 联系电话、传真:0991-2629781、18160220016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