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系统级高强度辐射场试验混响室 一套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编号:0747-1840SITCQ213/02
名称: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电磁环境效应试验室研制保障条件建设国际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上海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系统级高强度辐射场试验混响室 | 1 | a) HIRF辐射敏感性试验频率范围:100MHz~18GHz;d) 线缆传导敏感性试验频率范围:10kHz~400MHz。d) 混响室-测试室辐射敏感性试验频率范围:100MHz~18GHz;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3.3.1)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或集成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集成商,则必须提供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函、原厂服务承诺函,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3.3.2) (1) 境内投标人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境外投标人提供:其商业登记/商业证明;
(2)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注册资金或净资产 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营业财务状况,充足的资金保证,并提供近三年(2014年到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 投标人及制造商须取得ISO9001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并出具该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体系认证范围应包含外包项目内容并在有效期内;
(5) 境内投标人需证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境外投标人需提供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无失信行为的承诺;
(6) 投标人须提供其无重大涉诉情况的书面声明(境内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境外投标人须经授权代表签字)
*13.3.3) 业绩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至今)所承担过类似项目经验说明,并提供项目用户清单(项目名称、用户名、联系电话等)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等效证明材料);
(2) 投标人需要提供同型号系统在国内外的用户列表(择优选择),以备查访;
(3) 制造商须提供近五年(2013年-至今)建造过类似规模试验室的案例,并提供项目用户清单(项目名称、用户名、联系电话等)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等效证明材料)。
*13.3.4) 银行资信证明:
1)境内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2)境外投标人应当提供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8-03-1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8-03-21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M层1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160
其他说明:登陆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销售系统(网址:http://www.sinochemitc.com/zb)购买。购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登陆页面的《使用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4-08 10: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M层1401室会议室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M层1401室会议室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
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5188号
联系人:毛鸿伟
联系方式:+86-021-2086 0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M层
联系人:叶一尘、杨占戈
联系方式:+86-021-6875 8108/8006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期货大厦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人民币):03427900040002933
账号(美元):348056025289
其他:账户名称: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期货大厦支行
账号:03427900040002933
外币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账户名称: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帐号:348056025289
SWIFT CODE: BKCH CN BJ 110
请投标人在电汇标书款时,在汇款附言里依次注明:①招标编号/包号后四位即:“Q213/02”;②标书款;③投标人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