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仓盛路(107国道-建设大街)道路工程已列入《关于下达2018年城建预执行计划的通知》(石住建办【2018】19号),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经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现对该项目的电力外线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仓盛路(107国道-建设大街)道路工程,长约1483米;
2.2 建设地点:石家庄;
2.3 项目性质:新建;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相关服务;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3月15日9时00分至2018年4月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4.4招标文件编制费: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文件的递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9日14 时
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58号
联系人:孙向冲
联系电话:0311-85275603
传真:0311-85275603
招标代理:河北安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5号双维商务10楼招标一部
联系人:张亚平
电话:0311-85290601
传真:0311-85290611
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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