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四期改扩建及升级改造信息化项目(二)(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 ||||||||||||||||||||||||
| 2018-03-13 17:29 审核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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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的委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四期改扩建及升级改造信息化项目(一)(信息化建设)进行招标代理,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技术实力雄厚的独立企业法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XBZB2018-013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四期改扩建及升级改造信息化项目(一)(信息化建设) 三、采购内容:信息化建设及配套服务 四、项目标段情况及采购预算: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 6.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涉密国家甲级或自治区乙级资质(业务种类包括:系统集成或安防监控);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国家二级或自治区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区外企业具有疆内服务能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须提供联合协议,注明联合体牵头主办方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 七、报名须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每标段报名还需提供伍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00);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0座10楼。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 九、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4月2日11: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0座10楼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66号水清木华A0座10楼 联 系 人:贾工 电话:0991-8889711 新疆西部工程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