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正定县南门外新建停车场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正定县(正定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正行审招标核【2018】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正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正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河北大道以北,龙传文博以东,周汉河以南。
规模:南门外新建地上地下停车场各一层,地上停车位2400个,地下停车位1900个,地上建筑物面积约500平米。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
3.2.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2.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和建筑工程设计甲级(相关设计专业须满足本工程的需求);
3.2.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3月15日9:30至2018年3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交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4日下午14:00 ,地点为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第一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正定县 地 址:石家庄市石获北路36号
联系人:李军丽 联系人:王燕琴
联系电话:13803376891 联系电话:0311-68025343
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