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多县珍秦镇嘉塘路道路整治工程地勘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X-(QH)-FW-2018006
1. 招标条件
本称多县珍秦镇嘉塘路道路整治工程地勘已由玉树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玉发改【2017】48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 称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 /,招标代理人为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地勘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及内容:工道路总长2.64公里,(桥梁57米)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内容的地勘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2.3工程地点:称多县珍秦镇。
2.5服务期限: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地勘能力。
3.2.2具备以下资质:
(1) 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业绩要求:
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承担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地勘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地勘报告);
3.2.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岩土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2.5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企业未处于被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的;
(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下同)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3.2.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投标。
3.3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并作为本项目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若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4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 2016或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5省外投标人需持有入青备案证。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于2018年03月16日至2018年03月20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在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新华联二期9-6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13日9:3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二楼2号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符合上述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称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称多县珍秦镇
联 系 人:闹先生
电 话:1880976777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街南新华联二期9-61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0971-8213003
2018年 0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