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建设单位: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黄埔电厂)。
(2)项目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庙头。
(3)项目规模:
招标编号/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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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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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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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4-1800C30N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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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分体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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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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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投标无效的情况,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或被否决,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的类似的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同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
(
(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5.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8年03月
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03月
(北京时间)
投标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必须同时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并递交报名申请资料后方可报名。
地点:广州市天润路
5.2
①详细阅读招标公告及其附件(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②按公告要求报名——③等候来自国义招标的可办理购标手续的通知——④按要求办理购标事宜
5.3
5.4
5.5
5.5.1
5.5.2
6、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售标除外),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
传真:020-87673286;电邮
联系人:王工
(2)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黄埔庙头电厂西路201号
电话:020-82137531;传真:
联系人: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