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BTGD2018-10立项文号:内电计划【2018】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包头供电局2018年配网办-包头市2017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第一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相关开、评标工作。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包头供电局2018年配网办-包头市2017年第一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改造(第一部分)施工
2、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标段号 |
序号 |
地区 |
工程内容 |
力量配置和施工天数要求 |
一标段 |
1 |
东河区 |
配电网改造工程 |
工期153天,需2个施工队约20人,其中1队10人从事电力线路建设改造施工,1队10人从事设备安装。 |
二标段 |
2 |
青山区 |
配电网改造工程 |
工期153天,需2个施工队约20人,其中1队10人从事电力线路建设改造施工,1队10人从事设备安装。 |
三标段 |
3 |
东河沙尔沁变20kv送出工程 |
配电网改造工程 |
工期62天,施工队伍需有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建设经验,需3个施工队约35人,其中2队20人从事钢管杆基础、电缆沟及电缆井等土建施工,1队15人从事杆塔组立、电缆敷设及线路架设等电力线路建设施工。 |
四标段 |
4 |
高新区 |
配电网改造工程 |
工期138天,需线路及设备安装2个施工队约30人。工期:60天。 |
五标段 |
5 |
昆区 |
配电网改造工程 |
工期153天,需3个施工队约45人,其中2队20人从事高架低压架空、电缆线路施工,1队15人从事电气设备安装施工,1队10人从事光纤敷设、通信设备安装及配电二次安装调试。 |
6 |
石拐区 |
配电网改造工程 |
工期123天,需2个施工队约30人。 |
|
7 |
包头市达茂旗富磊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风电供热项目电力配套工程 |
配电网改造工程 |
工期92天,需2个施工队约30人。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至五标段: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如企业信息有变更的需具有发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企业信息变更说明。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3.2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证。
3.5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电力施工类似项目的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应明确项目管理关键(核心)岗位人员,即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质检、造价、资料员等,所有人员应具有相应证件,中标后不得变更;应明确基本施工力量配置情况(提供施工人员资质证书),中标后变更不得超过30%,同时需提供“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及履约承诺函(附件一)”的纸质文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人员证件。
3.7近三年(2015年—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3.8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关于企业、法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9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0因各标段工程同时开工,年内竣工,同一投标单位只适用于中标一个标段。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9:00至2018年3月22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系统》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线下支付,线上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右上角【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4.2报名时所需资料
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一标段至五标段: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该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工程名称、标段编号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2)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一般纳税人证明;
(7)企业资质证书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承包该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
(10)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电力施工类似项目的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提供“施工现场人员配置及履约承诺函”;
(1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4)投标人须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的证明;(提供网页截图或下载信用报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5)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文件;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及资信材料。
C:如果发现存在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付。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交费凭证的方式交纳 (售后不退)。
缴纳招标文件费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账 号: 154053124151
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金地支行
行 号: 104192003548
注:投标人在电汇或转账时在汇款用途一栏中,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与标段。
4.4投标人自网上报名之日起,应随时登陆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系统,在“澄清异议”栏目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现场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同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电子商务平台,纸质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投标管家工具》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6.3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联系人:李剑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企管处
联系人:吴伊军
联系电话:0472-3657651
监督单位:包头供电局纪委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472-3652244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西11层
传真:0472-5110079
电子邮箱:nmghtzbdl@163.com
联系人:杨坤奇 任明艳
联系电话:0472-5110078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2018年3月16日
附件一:
施工现场人员配置的承诺函
致:(招标人)
我,(姓名,职务)受(投标人名称)的委托并全权代表(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如下:
(1) 我方完全理解关于(工程名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并组建施工项目部。施工项目部是指施工单位(项目承包人、施工企业)按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建立的工程施工管理单元,是作为派出机构负责组织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和目标实现的主要责任。
(2) 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配置施工项目部人员。施工项目部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项目经理:
安全员:
质检员:
技术员:
造价员:
资料员:
(3) 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施工阶段进场人员数量。
(4) 未按照此承诺函配置施工人员的,招标人有权以投标人不诚信为由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停止投标人一年(自停止之日起一年)的投标资格。我方承诺,如有反悔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单位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