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龙星公园建设工程招标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河市发展改革局以沙发改审批[2017]45号及沙发改招标核[2017]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沙河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龙星公园建设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2.2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2.3最高限价:小写:656837元;大写:陆拾伍万陆仟捌佰叁拾柒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处于合法正常经营状态;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03月16日;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1日
4.3招标文件下载开始及截止时间:2018年03月16日至2018年03月21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09日09时00分,地点为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刘勇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职慧云、杨芳、陈鹏,其中职慧云担任招标小组组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河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沙河市太行街
联系人:刘勇
电话:0319-878813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沙河支行
账号:101695455609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联系人:职慧云
联系电话:0319-525110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邢台市桥东支行
账号:101893535067
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