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五原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高效节水)项目
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X18ZBBJ086
1、招标条件
本巴彦淖尔市五原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高效节水)项目已由巴彦淖尔市水务局以巴水发[2018]18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投入及地方和受益农户自筹,招标人为五原县水务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五原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高效节水)项目
2.2建设地点:五原县塔尔湖镇春光村、红光村、金丰村;丰裕办事处丰产村、刀劳召村;隆兴昌镇宏伟村。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材料采购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2.4交货期:2018年04月20日-2018年12月30日。
2.5招标范围及内容:
标段划分 | 招标编号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第一标段 | QX18ZBBJ086-01 | 丰裕项目区: 采购UPVC管φ160(0.4MPa)11535m及配件;UPVC管φ125(0.4MPa)26396m及配件;PE管φ125(0.6MPa)1018m及配件等。 |
第二标段 | QX18ZBBJ086-02 | 塔尔湖项目区: 采购UPVC管φ160(0.4MPa)8205m及配件;UPVC管φ125(0.4MPa)23198m及配件;PE管φ125(0.6MPa)874m及配件等。 |
第三标段 | QX18ZBBJ086-03 | 采购PE软管φ90(0.25MPa)60599m;PE管φ315(0.6MPa)3000m及配件。 |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UPVC、PE管材专业生产厂家;第三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E管材专业生产厂家;
3.2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且在最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必须持有本项目所需货物规格近三年(2016年-2018年)任意一年度产品检验报告等。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4.1.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1.2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1.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1.4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投标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
4.1.5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规格近三年(2016年-2018年)任意一年度产品检验报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19日至2018年03月23日到五原县农资大市场19栋3楼308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10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0日上午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其他说明
每个投标人可对本次材料采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w.wuyuan.gov.cn)
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原县水务局
地 址:五原县隆兴昌镇新华街专业巷131号
联系人:郭军
电 话:0478-7965506 1394785019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五原县农资大市场19栋3楼308室
联系人:何宇
电 话:13394832937
2018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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