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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供电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供电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项目编号:2018GC012SG1、招标条件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供电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由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元政字【2017】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供电分离移交

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2018GC012SG

1、招标条件

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供电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由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元政字【2017】1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元宝山区供电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0%,元电公司的上级主管公司30%,自筹2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供电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

2.3 计划总投资额:约14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与220 千伏变电所送出的发电机组厂用电系统隔离;改造、新建10kV配电线路4.6kM;改造、新建公用台区6个,总容量为7260kVA;改造、新建0.4kV线路2.4kM;改造居民住户3390户等。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 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中任职。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附件1)。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原件和复 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由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见附件1)。

 4.2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资质证书原件、岗位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以及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劳动合同备案表或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劳动合同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或对账单。(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4.3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的建筑行业无行贿犯罪证明。

4.4如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携带上述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的各项资料。经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5、其它说明:

5.1本工程为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大面积居民用户长时间停电,施工工期紧迫,中标企业应做好居民停电协调,不能因施工企业本身原因影响居民正常用电,造成后果中标企业自负。

5.2本工程改造完毕后必须通过电力验收,并将原线路拆除。

5.3竣工验收后中标企业应承诺留取该项目总价款3%的质量保证金1年。

5.4本工程必须建立施工项目部后方可进场施工。施工企业投标时所列项目部成员,必须持证到岗。

5.5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电力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验收。

5.6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5.7近三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5.8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电力项目没有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没有转包工程行为;

  1. 报名时间及地点:

    6.1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2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7.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2日,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赤峰市松山区)

    7.2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8、资格审查

    8.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审查资料: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在开标时需提交报名及招标文件所需所有资料原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及《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元宝山区供电分公司

地 址: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

联系人:何经理

电 话:13947365019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

联系人:涂女士       

电话:15648635545                            2018年3日16日

附件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承  诺  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承诺:

拟派驻                   (名称)项目负责人         (姓名),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和盖章)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若在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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