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南宫市吴村中学综合实验楼、浴室建设项目已由南宫市发展改革局以南发改审批字【2017】15号文件批准建设,核准文号为南招标核字【2017】15号文件,招标人为南宫市吴村中学,建设资金为中央薄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综合实验楼建筑面积1777平方米,三层综合楼一栋。浴室一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附属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1927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18年03月19日至2018年03月23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招标小组人员:裴红胜(甲方代表)、张博、崔立广、姜超、张晓红,其中张博为招标小组负责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宫市吴村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宫市薛吴村乡 地址:衡水市中华大街281号泰一尚城2-1411室
联系人:裴红胜 联系人:张博
电 话:18713981699 电 话:0318-5230900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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