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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山区乡村学校附属幼儿园改造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清新区山区乡村学校附属幼儿园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清新发改[2017]116号批复单位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清新区山
项目名称 清新区山区乡村学校附属幼儿园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清新发改[2017]116号
批复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清新区山区乡村学校附属幼儿园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清新发改[2017]11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及申请银行贷款解决;招标人为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新区山区乡村学校附属幼儿园改造工程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新区山区乡村学校附属幼儿园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63-5838558

地 址: 清远市清新区笔架路3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63-3660002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仲裁委员会旁

招标监督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投诉电话:0763-5810683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新区

四、项目概况:

为缓解清远市清新区山区乡村学前教育学位供需矛盾,经上级同意、审批部门核准,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现对清新区山区乡村学校附属幼儿园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清新区山区乡村学校附属幼儿园总建筑面积4592平方米;工程包括:禾云镇鱼坝学校附属幼儿园538平方米;龙颈镇石马小学附属幼儿园748平方米;浸潭镇大树墩小学附属幼儿园553平方米;浸潭镇红星希望小学附属幼儿园963平方米;浸潭镇培侨小学附属幼儿园808平方米;石潭镇中和小学附属幼儿园418平方米;石潭镇东安小学附属幼儿园26平方米;石潭镇中所小学附属幼儿园538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清新区山区乡村学校附属幼儿园改造工程招标内容、规模清新区山区乡村学校附属幼儿园总建筑面积4592平方米;其中:禾云镇鱼坝学校附属幼儿园538平方米(投入金额95.23万元,含工程前期费用);龙颈镇石马小学附属幼儿园748平方米(投入金额94.45万元,含工程前期费用) ;浸潭镇大树墩小学附属幼儿园553平方米(投入金额92.2万元,含工程前期费用);浸潭镇红星希望小学附属幼儿园963平方米(投入金额79.74万元,含工程前期费用);浸潭镇培侨小学附属幼儿园808平方米(投入金额55.96万元,含工程前期费用);石潭镇中和小学附属幼儿园418平方米(投入金额56.37万元,含工程前期费用);石潭镇东安小学附属幼儿园26平方米(投入金额75.78万元,含工程前期费用);石潭镇中所小学附属幼儿园538平方米(投入金额48.04万元,含工程前期费用)具体数据和内容以工程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390,209.73元(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03,231.12元;暂列金405,076.19元)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加密完整上传。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及说明: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省外企业需要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十、开标前,投标人须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人民币500元一个标段,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一、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建设报》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03月19日

发布人 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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