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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19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兴安盟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GT18M2A171.招标条件本 兴安盟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的招标人为 兴安盟人民医院 (招标人名称),现委托 国讯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进行国内公开

兴安盟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T18M2A17

 

1.招标条件

本 兴安盟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的招标人为 兴安盟人民医院  (招标人名称),现委托 国讯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安盟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简况:兴安盟人民医院设备采购

2.3其他事项:

(1)包划分: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期

1

便潜血全自动分析仪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2

电子血压计

3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听力计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肺功能检测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3

人体成分分析仪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糖尿病风险早期检测系统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4

精神压力分析仪(心率变异分析仪)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双能X线骨密度仪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5

健康风险早期筛查系统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6

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

14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7

医用电脑控温仪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心电图

3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监护仪

2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麻醉机

2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8

动态心电工作站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9

显微镜血管造影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肿瘤染色造影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蛇形牵开器

2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咬骨钳

6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10

监护仪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麻醉机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11

水平离心机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低速离心机

2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动脉硬化检测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12

输血输液加温仪

2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多系统治疗仪

2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关节镜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13

金属浴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高速离心机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无创呼吸机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14

身高体重仪

2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一氧化碳分析仪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全自动血液流变分析仪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中药膏药机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肺功能检测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包装机

2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煎药机

6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15

中药调剂设备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糖化血红蛋白监测系统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16

内瘘治疗仪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17

灭菌器

1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以下要求的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具有2014年6月1日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许可证范围含本项目投标产品的,也视为符合要求。

3.2.2其他要求:

1)投标人如果为代理商,应具有所投货物制造商的投标授权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8年3月19日9:00至 2018年3月26日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南街6号院1号楼华睦大厦7层702室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包。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且在审核无误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9:30(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北京裕龙国际酒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0号) B座三层第七会议室。

    5.2本次招标开标将于上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北京裕龙国际酒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0号) B座三层第七会议室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安盟人民医院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西街66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讯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南街6号院1号楼华睦大厦7层702室

    联 系 人:张子克、马鑫

    电    话:010-52693371

    传    真:010-52693371

    电子邮箱:gtbidding@163.com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马连道支行

    账    号:01091693500120108006224

     

                                                          2018年3月19日

附件1: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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