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维修技能实验室暖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田湾核电站维修技能实验室暖通采购项目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现场。
2.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田湾核电站维修技能实验室暖通设备采购技术规格书及采购清单》
2.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供货。
3. 招标范围
田湾核电站维修技能实验室暖通设备采购,风机(斜流、屋顶)16台,恒温恒湿机4台,新风处理机8台,工厂区域空调6台, 多联机主机4台,多联机室内机116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田湾核电站维修技能实验室暖通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并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和管理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2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4.3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需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所有愿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均应于2018年3月 20日至 2018年 3月 26日(周六周日除外),9:00-11:00或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田湾核电站现场综合办公楼612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未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均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的免费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
5.2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文件:
填写并签字盖章的“投标回执”原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正反印在一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正反印在一面);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经过当年年检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无法领取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缴纳方式:现金或者电汇(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连云港核电站支行
账 号:484558209199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截止到查询日之前10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并将其作为投标文件商务卷的一部分,未按时提交查询结果、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10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导致废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查询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4月 18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田湾核电站现场综合办公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南路9000号
邮 编: 222042
联 系 人:刘 增 春
电 话: 0518-82246066 15805130940
电子邮件: liuzc@jnp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连云港市核电站支行
账 号:532658938468
10.其他
10.1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附件.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