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华县横陂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项目(EPC)总承包

发布日期:2018-03-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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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五华县横陂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项目(EPC)总承包 批复文号华发改〔2018〕90号文批复单位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五华县横陂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
| 项目名称 |
五华县横陂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 项目(EPC)总承包 |
| 批复文号 |
华发改〔2018〕90号文 |
| 批复单位 |
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 |
| 招标人 |
五华县横陂镇人民政府 |
| 项目所在地区 |
梅州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其它 |
| 招标类型 |
其它 |
| 公告内容 |
五华县横陂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编号:华建施招2018-11号1、招标条件本五华县横陂镇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8〕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横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镇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为16000万元(分期实施),本次项目招标金额约10742.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159.26万元,预备费约1216.72万元,勘察费约84.48万元(未下浮),设计费约281.6万元(未下浮)。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对8个省定贫困村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开展村道、庭院及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村道硬底化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集中供水工程;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2.3工程地点:五华县横陂镇东升村、叶湖村、安全村、崇文村、杨恩村、田布村、西湖村、 长塘村;2.4建设工期: 365天(日历天);2.5承包方式:采用EPC(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2.6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套用现行相关定额后按中标下浮率结算,结算报审核部门审定。2.7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须由同时具备“3.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5)和(6)项的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 4家(包括4家)。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6)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7)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中的其中一项(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准,若营业执照可供查询的二维码的新证,营业执照上没有明确的营业范围,则须提供扫描二维码之后的营业范围附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营业范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3 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②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给排水、市政给排水、给排水设计、市政路桥设计、道路工程、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等)高级职称;③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园林、景观、景观设计、园林工程、园林绿化、风景园林、观赏园艺、园林设计、风景园林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研究、园林设计研究、风景园林研究、园林建筑绿化、绿化林业等)高级职称;④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⑤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⑥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②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⑤、⑥项要求可一人担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3.4省内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6 信誉要求: (1)自2017年6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投标人负责查询;(开具的有效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日,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4. 资格审查要求 4.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5.投标报名 5.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4)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投标的,则由建筑、市政施工企业提供,园林施工企业不需提供)(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6)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或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7)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9)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主办人及各方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祥见附件1)(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格式,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以上2~10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如未能提供原件核查将不受理报名资料)(11)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提供);(12)省内企业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报名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13)省外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报名资料胶装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牵头人)单位公章。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园林设计项目负责人、市政设计负责人、建筑设计负责人、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负责人、亲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失磁视为无效)及报名资料至现场签到,同时提交上述要求相应的原件核对(资质证书除外),报名资料不齐或与原件不符的不予报名5.2 报名时间: 2018 年 3 月26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一楼)。6、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投标人于2018年 3 月27日至 4月2日09:00时至11:30时,14:30至17:30时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地址:五华县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8年4 月 17日08:30时--09: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应出具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标人(盖章): 五华县横陂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 五华县横陂镇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35117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4322888 日期:2018年3月19日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自行增加相应的成员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工程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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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定稿-横陂镇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doc |
| 发布人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8-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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