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廊坊市殡仪馆迁建工程方案设计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廊坊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廊坊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廊坊市殡仪馆迁建工程位于廊坊市安次区码头镇,京台高速与第三通道交叉口东北部,项目用地距离廊坊市区约为30公里,距离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公里,与周边村落直线距离大约1000米,总建设用地面积约94亩。主要建设内容为:业务楼、安息堂、办公楼、车库、换热站及门卫方案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的内容,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03月19日上午9:00至2018年03月2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4月9日 14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廊坊市民政局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86号
联系人:邹浩
电 话:13833441000
招标代理机构:廊坊建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汇源锦城7号楼407室
联系人:韩淑婕
电 话:1993161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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