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19-2020年机动车辆燃油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前公示
一、采购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司2019-2020年机动车辆燃油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说明:为保障公司机动车辆燃油供应和车辆加油便捷需求,合理选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参照《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实施细则(修订)》5.1.1.2.4中规定“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该业务采用单一来源、以双方谈判所定燃油价格办理燃油(IC卡)。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1、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该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深圳市燃油供应油站约180座,平均各区油站大于10座,覆盖面广,油品质量可靠,保障公司机动车辆燃油供应和车辆加油便捷需求。
3、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要求。根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日常报销管理办法》(修订)“5.2.3增值税涉税业务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要求。增值税客户,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加油量,在乙方实际消费后提供真实、合法的商品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
4、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提供客户终端服务需求,通过客户终端实现充值、油耗监管、预算执行一体化管理。
5、严格的管理制度,满足公司机动车辆“一车一卡”燃油预算的管理要求。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根据乙方车辆办理“一车一卡”,并按制度要求执行,每次的加油量按约定的价格逐卡逐次扣减油款。
五、拟采购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石油分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7001号中石化深石油大厦
六、采购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妙容联系电话:88933752
七、公示期:自公示发布日起5日内
八、公示期内,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现场递交给采购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招标服务厅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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