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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城区路网改造提升工程-大安西街(团结路-荣昌路)工程监理(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0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大厂城区路网改造提升工程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大审审批【2018】00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
1.招标条件
本大厂城区路网改造提升工程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大审审批【2018】000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括大厂县城区道路改造工程、排水工程其主要内容为:道路改造总长约10589.73m,新建污水管道约9456m(含地块支管及截污管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资金情况:已落实;
建设地点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内
计划开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六个标段:一标段:大安东街(荣昌路-康安路)、二标段:永安路(大安东街-北宁街)、三标段:康安路(大安东街-北辰街)、四标段:北辰街(华安路-康安路)、五标段:大安西街(团结路-荣昌路)、六标段:华安路(三干渠桥-北宁街)。
备注:本公告涉及标段为:五标段:大安西街(团结路-荣昌路)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4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3月20日上午8:30至2018年3月26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
联系人:杨广华
电话:0316-8857006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美东国际B座2306室
联系人:薛森
联系电话:0316-2281196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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