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本信息仅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公布,其他任何网站的转载均为非法。
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新能源公司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单位:新能源工程公司
3、项目地点: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河南兰考谷营59.4MW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二、本次招标具体情况
1、招标编号:JPEC-HW-0131301-01103-2018-037
2、标段名称:008746新能源工程公司河南兰考风电项目风机塔筒采购
3、项目供货内容:详细见附件清单及技术规范
4、交货地点及时间:
交货地点: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河南兰考谷营59.4MW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交货时间:2018年04月30日前首批到货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
1、货到要求厂家随材料附上产品相应出厂批次证明书、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单、厂家资质证明文件。
2、 付款方式及履约保函:本合同生效后10天内,卖方应提交履约保函,保函担保人应经买方认可,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2.2 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符合本合同2.1款约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收据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3 投料款:买方收到卖方采购钢板、法兰的合同及收货单,并提供金额为该批次合同货物价格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收据后,买方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合同货物价格的30 %,作为投料款。
2.4 进度款:合同总价的30%,按如下方式进行支付:
2.4.1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每批次合同货物全部到达交货地点并经开箱验收合格,并且在卖方提供下列单据:设备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及金额为该批次合同货物价款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7%)、收据,买方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合同货物价款的30%。
2.4.2 卖方应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后10天内送达买方,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新开具。
2.5 验收款:达到如下条件之一者,买方收到收据30天内按投产通知所列批次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合同结算金额的25%:
(1)合同货物按投产通知所列批次预验收合格;
(2)该批次塔筒安装完成6个月,因非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未能通过预验收。
2.6质保金:达到如下条件之一者,买方30天内按投产通知所列批次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合同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
(1)合同货物按投产通知所列批次质量保证期结束且卖方履行完毕质保责任;
(2)该批次塔筒安装完成24个月,因非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未能通过最终验收,但卖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质保保函,担保期限为自买方付款之日起到合同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后30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03月19-03月24日
2、报名地点: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上报名)
五、其他:
1、投标保证金事宜
投标保证金:10万;(若确定不中标,开标后一个月办退;确定中标,在完成供货或3个月内办退)
2、投标无效事宜
(1)未能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视同无效投标,不再进入实际性评标。
(2)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后审,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投标发生的费用自负。
3、附件
详细见附件:清单及技术规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红荔路2号动力大厦5楼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0-82094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