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丰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江西浩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丰区城乡规划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就广丰区迎宾大道南侧市民中心对面及裕丰南大道钢结构宣传牌制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制造商和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丰区迎宾大道南侧市民中心对面及裕丰南大道钢结构宣传牌制作采购项目
二、
招标编号:HHZFCG-2018-00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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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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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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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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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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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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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迎宾大道南侧市民中心对面及裕丰南大道钢结构宣传牌制作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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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米×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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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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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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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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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的材料(含辅材)、设计制作、运输、装卸、安装、基础、保险、税收、后续保修服务等一切费用。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原件;
4、要求参与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技术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进口产品投标。
六、投标人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资料:提供以上第五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验后归还)
七、购买
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地址:上饶市广丰区芦林月兔大道创和王府小区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2018年3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工作日)
标书售价:2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出售方式:上门购买。
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 2018年3月27日8:00
截止接收时间:2018年3月27日9: 00
接收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3月27日9: 00
开标地点: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十一、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我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采购单位
联系人: 叶先生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市民服务中心
电话:13970331068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先生
地址: 上饶市广丰区芦林月兔大道创和王府小区
电话:1570793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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