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内容为: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特种车辆维修资质(经营范围内含有工程机械及配件销售或修理)。
2.2.2投标人须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资质。
2.2.3投标近5年内须具有2个特种车辆维护或检修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3月16日9:00时起至2018年3月23日17:00时止, 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现变更为: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特种车辆维修资质(经营范围内含有工程机械及配件销售或修理)。
2.2.2投标人须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资质。
2.2.3投标人近5年内须具有2个特种车辆维护或检修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
2.2.4投标人须有不小于500平方米的修理厂房,招标人车辆送去修理厂房单趟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须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且租赁期限不小于3年。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3月16日9:00时起至2018年3月25日17:00时止, 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