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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干流甘肃省段防洪治理工程(临夏州段)工程施工新增董岭乡高咀村右岸护岸标段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1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黄河干流甘肃省段防洪治理工程(临夏州段)工程施工新增董岭乡高咀村右岸护岸标段招标公告交易编号:A07-1262302431616022XQ-20180315-000126-41.招标条件本黄河甘肃段防洪工程(以下简称“黄河防洪工程”或“本工程

黄河干流甘肃省段防洪治理工程(临夏州段)工程

施工新增董岭乡高咀村右岸护岸标段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7-1262302431616022XQ-20180315-000126-4

1.招标条件

本黄河甘肃段防洪工程(以下简称“黄河防洪工程”或“本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农经〔20151787号”文件、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农经〔20151025号”文件以及甘肃省水利厅以“甘水规计发〔2017351号”文件批复,工程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实施由临夏回族自治州河道管理站负责。黄河干流甘肃省段防洪治理工程(临夏州段)工程施工新增董岭乡高咀村右岸护岸标段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临夏回族自治州河道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金润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新增董岭乡高咀村右岸护岸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黄河干流在甘肃境内全长913公里,分别流经甘南、临夏、兰州、白银4个市()9个县6个区。本次工程是在原黄河防洪临夏州段基础上新增的建设内容,工程位于董岭乡高咀村右岸,防洪治理河道长度0.7km,为新建护岸工程。该防护段为乡村防护区,各市州防洪区划分为独立的防洪保护区后,保护人口<20万人,保护耕地<30万亩,根据人口或耕地(草场)面积确定防护等级为Ⅳ等,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护岸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2 招标范围

临夏州段本次发包的主体工程土建施工标为黄河防洪临夏州新增董岭乡高咀村右岸护岸标段,该标段内容为:

1)董岭乡高咀村新增护岸工程的土建施工,长度0.7km

2)本标段包含的相应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

3)完成主体工程所必需的所有临时工程。

本标段计划主体工期:5个月(1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51日,计划完工日期:2018930日。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即黄河干流甘肃省段防洪治理工程(临夏州段)工程施工新增董岭乡高咀村右岸护岸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5 年有 3 项或 3 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等现场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资格后审时需提交原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等现场负责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 号),外省投标单位人员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有三年以上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协议书为准,原件备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2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3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方式或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录,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投标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 3 31 0000点至20184 5000, 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 × 24小时,n5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招(投)标人网上下载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下载标书的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420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楼第四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定于201845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备越野车辆,现场踏勘期间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安全问题各投标人自己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省水利厅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   临夏回族自治州河道管理站

       址:   临夏市前河沿路70

     人:   高志伟

       话:   18909300750

       编:   731100

代 理 机 构:   甘肃金润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   兰州市城关区畅家巷2号方盛大厦101005

     人:   田淑娟    周怀芬 

       话:   0931-8736548   17789660453

 

 

                                                 201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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