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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起湾道富丽路口对开路段污水管(第59、60单元)修复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起湾道富丽路口对开路段污水管(第59、60单元)修复工程 批复文号中发改审批[2017]133号批复单位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中山市市政维护管理处 项目所在地区 中山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
项目名称 起湾道富丽路口对开路段污水管(第59、60单元)修复工程
批复文号 中发改审批[2017]133号
批复单位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中山市市政维护管理处
项目所在地区 中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起湾道富丽路口对开路段污水管(第59、60单元)修复工程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发改审批[2017]133号(项目编码:2017-442000-78-01-81389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市政维护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市市政维护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起湾道富丽路交叉口附近,主要工作内容为废除原有管道及检查井,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管进行替换修复,其中59单元采用D1000管共157米,60单元采用D1200管共229米,D500管15米,新建矩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7座,Φ1500圆形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5座。总投资480万元,招标部分中介预算价3809246.84元,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对起湾道至富丽路口对开路段污水管(第59、60单元)存在严重破裂、变形等结构性缺陷污水管进行修复。具体内容及工程量以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的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
(1)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中山分公司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zsweb/)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7日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sjy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zsjyzx.gov.cn(适用于网上报名电子评标)。纸质投标文件(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递交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zsjyzx.gov.cn上发布。

发布人 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3-21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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