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直升机、无人机航检作业项目实施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8410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直升机、无人机航检作业项目实施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直升机、无人机航检作业项目实施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二、招标范围: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供电单位 | 作业里程(公里) | 分项最高限价(万元) | 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
1 | 直升机航检作业项目实施 |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 2747.603 | 679.2074 | 1751.7887 |
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局 | 876.598 | 216.695 | |||
乌海超高压供电局 | 1348.222 | 333.2804 | |||
鄂尔多斯电业局 | 1303.825 | 322.3055 | |||
巴彦淖尔电业局 | 810.2771 | 200.3004 | |||
2 | 无人机航检作业项目实施 |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 | 667.21 | 133.442 | 133.442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1.依法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格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能力的文件资料,包括中国民航CCAR-91部的运行合格证和CCAR-145部维修单位许可在内的相关作业资格证明;
3.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试验、修理及其他服务;
4.作业机型提供对应搭载机载吊舱设备的适航证;
5.近三年(2015年3月至今)具有电网架空输电线路直升机巡检作业服务业绩(以合同为准);
6.具有同种产品与服务的提供能力;
7.飞行员年龄在35岁以上55岁以下,应持有现行有效的商用驾驶执照,持有上岗证后方可执行巡线作业任务;其中机长直升机总飞行时间不少于3000h,电力巡线飞行不少于2000h,且具有军队飞行经验。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扫描件。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
1.依法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格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试验、修理及其他服务;
3.业绩要求:
①近三年(2015年3月至今)具有输电线路7000基以上杆塔无人机巡检业绩(以合同为准);
②近三年(2015年3月至今)具有输电线路3000公里以上线路走廊无人机巡检业绩(以合同为准);
③具有3个以上电网公司巡检服务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④近一年(2017年3月至今)具有独立申请空域并获得空域批复的业绩(以批复文件为准);
注:业绩①~④需同时具备;
4.投标人作业服务人员必须至少7人持有AO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证,至少3人持有AOPA民用无人机机长资格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对应用工合同)。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扫描件。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标段1:1000元。标段2:500元)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0日至2018年3月26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报名表、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 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右上角【CA办理】,即可在线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3、报名时所需资料: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标段一:
(1)报名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工程名称、标段号及联系方式);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
(5)中国民航CCAR-91部的运行合格证和CCAR-145部维修单位许可在内的相关作业资格证明文件;
(6)作业机型提供对应搭载机载吊舱设备的适航证;
(7)近三年(2015年3月至今)电网架空输电线路直升机巡检作业服务业绩(以合同为准);
(8)机长驾驶执照及飞行记录簿。
标段二:
(1)报名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工程名称、标段号及联系方式);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
(5)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作业服务人员相关证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对应用工合同);
五、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内蒙电力投标管家工具》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18年3月20日~2018年4月10日上午9:30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0日上午9:30
八、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18年4月10日上午9:30在原单位使用原投标电脑通过《内蒙电力投标管家工具》进行商务技术及经济标的远程开标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注:投标人也可携带原投标电脑提前45分钟抵达开标会场,于2018年4月10日上午9:30通过《内蒙电力投标管家工具》进行商务技术标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
开标现场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费用:
(1)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费用:详见招标文件
(3)请各投标单位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收费标准计取。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十、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www.nmcqjy.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一、招标人、代理机构、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邮 编:010098
联 系 人:李杨
联系电话:0471-4675228
邮 箱:gxzbnmg708@163.com
廉洁监督邮箱:nmdlzbgl@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及保证金可电汇至下列地址: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810551149
行 号: 104191003568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471900165510588
行 号:30819103604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附件1:报名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标段号 | |
投标人名称 | |
邮编 | |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
手机 | |
固定电话/传真 | |
E-mail(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
投标人开票信息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 |
国税局备案的地址 | |
国税局备案的联系电话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 |
报名资料附件 | 1.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及公告要求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 2.我公司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各投标人在报名时填写有效电子邮箱,以便于接收增值税电子发票,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标书款电子发票的说明》。 3.填写的增值税涉税信息内容必须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时(或后续进行信息变更时)于国税局备案的信息一致。 4.若贵单位于我公司完成上述信息登记后进行了相关信息变更,请于办理国税局信息变更后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票前,凭更新后的证明文件至我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因贵单位未及时提供更新信息或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由贵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
附件1:GXTC-1841030招标公告r.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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