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X127线三岔溪大桥至象牙坪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石门县X127线三岔溪大桥至象牙坪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门县皂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专项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门县X127线三岔溪大桥至象牙坪公路提质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HNZY2018-SG(SM)-013
2.3建设地点:位于石门县皂市镇境内
2.4建设规模:全长1.19Km,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主要有路基、路面、涵洞及交通安保工程等。
2.5计划工期:6个月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部内容等(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7合同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近五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下同)具有一个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在同一合同段内独立完成过主线长度≥1km或200万元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基本信息并提供该网站上录入的基本信息截图打印件(具体要求详见湘建建〔2015〕190号)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3拟任的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3.4拟任的项目总工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利益关系人不得同时对
本项目提出招标申请。
3.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2015年04月至2018年03月)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令)中采用双信封制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本项目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对排名前3名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8年03月21日至2018年0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2时,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本工程开始报名至开标结束被委托人必须是同一人,并且必须是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下述资料报名:①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报名人本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所在单位名称一致;④拟任总工程师职称证、身份证及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上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和所在单位名称一致;⑤业绩证明(须有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⑥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通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录入的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打印材料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对于初次进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企业还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2015年04月至2018年03月)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彩色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二套并装订成册,在报名现场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资料齐全,准予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11日15:3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1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常德市武陵区建设路808号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室、石门县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736—5332858、0736—532314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门县皂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门县皂市镇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736-530231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南栋1128室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36-5334108 0731-85328332
附件: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方声明:
我方没有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报名参加 施工招标的利益相关情况。
与我方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与我方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公司全称)、(公司全称) ,没有报名参加 施工招标的投标。
若在投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若在投标期间发现我方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并没收我方投标担保。同时招标人有权视我方上述行为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特此声明。
申请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
此声明函原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